? ? 教學工作例會是加強教學管理,維護教學秩序,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手段。為確保學校教學工作的穩(wěn)定、有序、高效開展,促進教學管理工作規(guī)范化、制度化,及時解決教學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、新問題,提高教育教學質量,特制訂本制度。
一、教學工作例會的性質
教學工作例會是以各院部和教學管理工作中需要集中研究、及時解決、協(xié)調的問題為內容的會議,是常規(guī)教學管理的一種重要形式。
二、教學工作例會的組織及時間
(一)教學工作例會由分管教學工作的校領導主持,若因故不能參加會議,可委托教務處處長主持。
(二)教學工作例會由教務處負責召集,并做好會議的各項準備工作。
(三)教學工作例會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,安排在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五下午舉行;遇有重要的緊急工作,可臨時召開。
(四)與會人員為教務處正副處長、各教學院部分管教學工作的院(部)領導、學校相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。
三、教學工作例會的內容和任務
(一)傳達上級文件、指示,討論研究貫徹文件精神或措施。
(二)貫徹落實學校黨委會議、校長辦公會有關教學方面的決議事項。
(三)討論學年、學期或階段性教學工作計劃及教學管理、教學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項。
(四)匯報教學工作的完成情況,討論和協(xié)調各院部教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。
(五)總結近期工作并布置下階段工作任務。
(六)通報教學工作進展情況及交流匯報典型經驗。
(七)需要教學工作例會討論決定的其它事項。
四、教學工作例會的組織管理
(一)會議由分管教學工作的校領導主持。教務處做好會務工作,并做好會議記錄,會議中提出的問題需要相關部門配合的工作,由教務處負責協(xié)調;如有重大問題不能解決,提交校長辦公會研究。
(二)每次例會要有明確的議題。議題由教務處根據工作安排,征求各院部意見,向分管教學工作的校領導匯報后確定并提前通知與會者。
(三)每次會議要提高效率,圍繞議題傳達上級有關精神,安排布置階段性工作,解決相關問題,交流工作經驗,征求教學建議等,力戒形式主義。
(四)各院部參會人員若因故不能參加,一般由院部主要負責人參會或指定院部其他負責人參加,會后做好相關會議精神的傳達。
(五)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到會,不得遲到早退。
五、學校領導參加教學工作例會
學校領導參加教學工作例會可以了解教學動態(tài),聽取院部意見,及時解決教學運行中的實際問題。
(一)根據教學例會的主題,需要其他校領導參加時,分管教學工作的校領導邀請其他校領導參加。
(二)校領導參加教學工作例會要求:
1.傳達上級文件、指示,討論研究貫徹文件精神、方案或措施;
2.參與教學工作的討論、研究,給出指導性意見;
3.協(xié)調各部門之間關系,解決各部門工作銜接環(huán)節(jié)中的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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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本制度由教務處負責解釋。
七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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